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8 日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7 月 15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基金主代码 5196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2 月 2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62,675,488.01 份
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数学模型优化和跟踪误差
控制模型等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指数投资相对
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策略,原则上采取以完全
复制为目标的指数跟踪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 300
价值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原则上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将利用数量化模型,对跟踪误差及其相关指标
进行动态管理,根据结果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
整;并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数量化模型进行优化改善,
力求减少跟踪误差,期望改进指数跟踪效果。
基金建仓期内,原则上采用快速建仓的策略,但
在具体运作中,根据市场情况,适度择时。
基金的日常运作过程中,一定时间内的跟踪误差
或其相关指标超过相应的控制目标值,或出现其他实
际情况导致本基金不能投资或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
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采用抽样复制或
替代复制的策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调整,以
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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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投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带来跟踪
误差,指数型基金股票投资策略的核心内容就是对跟
踪误差的管理,包括对跟踪误差及其来源的识别、度
量、应对和处理。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价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风
险高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大于货币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A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71 01307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21,323,880.32 份 141,351,607.69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主要财务指标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A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C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于所列数字。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A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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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5.84% 0.94% 4.42% 0.97% 1.42% -0.03%
过去六个月 3.93% 0.85% 2.35% 0.86% 1.58% -0.01%
过去一年 18.38% 1.15% 13.03% 1.14% 5.35% 0.01%
过去三年 26.49% 0.99% 11.79% 0.99% 14.70% 0.00%
过去五年 45.68% 1.06% 15.55% 1.07% 30.13%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C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5.79% 0.95% 4.42% 0.97% 1.37% -0.02%
过去六个月 3.81% 0.86% 2.35% 0.86% 1.46% 0.00%
过去一年 18.30% 1.15% 13.03% 1.14% 5.27% 0.01%
过去三年 26.23% 0.99% 11.79% 0.99% 14.44%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价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5%。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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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生效。
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投资组合资产(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
份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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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 年证券
行业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期
间从事企业金融、投资银行业务及上市
公司并购等工作。2006 年 2 月加入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量化与 FOF
投资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2009 年 12
月起担任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23 年 11 月担任银河定投宝中证
腾讯济安价值 100A 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原为“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
价值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 2009 年 12 月
罗博 - 20 年 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基金经理 28 日
月担任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至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2 月
起担任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1 年 6 月起担任银河沪
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4 月
担任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4 年 12 月起担任银河中
证 A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1、上表中任职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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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
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
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
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
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
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
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
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
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
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由于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策略,原则上采取以完全复制为目标的指数跟踪方法,按照
成份股在沪深 300 价值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变
化或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报告期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
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完全
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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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日常操作,严格以跟踪误差最小化为控制目标,遵循指数样本股权重配置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95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 5.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42%;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8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 4.4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其中:股票 2,179,364,551.29 90.98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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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采矿业 149,735,146.10 6.30
C 制造业 391,153,856.93 16.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D 43,483,117.10 1.83
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107,001,445.06 4.50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8,044,343.85 2.4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I 85,592,927.00 3.60
服务业
J 金融业 1,303,245,425.55 54.85
K 房地产业 23,624,454.80 0.9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030,900.00 0.7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N - -
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O - -
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178,911,616.39 91.71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03,269.08 0.0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D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869.60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536.78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I
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259.44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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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52,934.90 0.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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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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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允价值(元) 值比例(%) 说明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A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83,420,554.07 258,257,913.6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1,720,918.59 41,265,542.9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13,817,592.34 158,171,848.9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1,323,880.32 141,351,607.69
注:1、本基金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新增 C 类,并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 C 类开始持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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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交易。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21-22 层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568888 /400-820-0860
公司网址:http://www.cg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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